小区没安健身器材 居民锻炼不方便
【居民反映】
瀍河区银河小区居民杨先生:我爱人患有脑梗,平时需要借助健身器材做康复训练。可是我们小区交房一年多了,一直没有安装健身器材,大伙儿只得去隔壁小区锻炼身体,十分不方便。我通过洛阳网“百姓呼声”反映了这个问题,想知道我们小区是否具备安装健身器材的条件?
【记者采访】
“小区开发商在建设之初,特意在6号楼与7号楼之间留了一块500平方米左右的空地,且铺上了地砖,用于日后安装健身器材。去年下半年,我们向辖区办事处递交了安装健身器材的申请,但迟迟未收到回复。”近日,小区物业经理李先生告诉《洛阳晚报》记者,他猜测,可能由于该小区属于新建小区,暂未划分归属社区。
市体育局相关负责人说,为保证全民健身体育设施能够得到规范管理和维护,真正为市民健身提供便利,一般由社区、单位或公共绿地的管理部门等提出建设申请,且需具备符合器材设置规范的场地和符合社区体育健身器材设置规划条件,具有科学合理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制度,且有明确的责任单位和负责人。
健身器材的安装申请流程是,物业或社区(行政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后,须经街道(乡镇)办事处同意,再经县(市)区体育部门核准,然后报市体育局确定;市体育局将根据各县(市)区年度需更新和新建数量,以及年度全民健身工作考评结果,对各县(市)区全民健身体育设施数量进行分配。各县(市)区体育部门上报申请安装地点后,市体育局将择优确定最终安装地点。“一般情况下,我们会在上、下半年各收集一次申报名单,具体时间不确定,申报单位可尽早提出申请。”他说。
每年递交申请的社区那么多,体育部门如何筛选?该负责人说,申报小区最好具备300平方米以上空地,体育部门在确定安装名单前,会先对申请方实地走访,重点对安装地点距离居民楼远近、周围环境等进行考察。同时,他们也看重居民对健身器材的爱护程度。若健身器材尽管已到了“退休年龄”,但因居民爱护没有较大损坏,且小区有热心人或志愿者自发维护,申请时这些会成为加分因素。
记者了解到,有一些小区的健身器材因使用年限较长,磨损严重甚至损毁,居民们不知道该咋办。对此,该负责人说,2011年10月1日下发的最新国标《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中,将健身器材的安全使用寿命统一提高至8年。健身器材的日常保养、维护工作由受赠单位负责,健身器材达到安全使用年限后,由社区或委托小区物业部门自行拆除,之后可向体育部门申请更换、安装新的健身器材。